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通告公告>其他公告

关于发布《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评价中心组织制定了《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见附件1),并起草《关于实施〈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说明》(见附件2)。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

                 2. 关于实施《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申请范围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说明


法律声明

电话:010-88331905    邮箱:xxfw@cfdaic.org.cn

备案序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535号  京ICP备05064905号-9    ©  1996-   中国医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