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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关于药品生产场地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导药品生产企业规范编写《场地管理文件》(Site Master File,SMF),核查中心组织制定了《〈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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