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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十二期(总第三十九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2018年海南省药品抽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我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2018年10月药品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抽验总体情况

  2018年11月,全省完成药品抽验共342批次,其中省计划抽验263批次、监督抽验79批次,检验合格药品338批次、不合格药品4批次。

  二、不合格药品查处情况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内的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1. 2018年11月海南省抽验合格药品名单
     2. 2018年11月海南省抽验不合格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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